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公司法>公司设立>
额面股
时间:2010-05-05 16:28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又译“面额股”,“无额面股的对称。在股票票面上标明一定金额的股票。额面股是一种最古老的股票形式,现代各国公司法普遍采用。中国在股份制试行过程中亦只允许公司发行额面股。对于额面股票面价值的最低份额。各国规定不一。日本、法国、德国等国家公司法均有强行性规定。在日本,额面股每股最低金额为500日元。英国、美国和中国台湾公司法允许公司创办人自由确定每股股额。意大利和比利时等国家公司法也未限制每股股额,但在习惯上仍有一定限制。意大利公司发行的股票的票面价值通常为1000里拉。额面股的发行价格通常与其票面价值相一致。多数国家公司法允许溢价发行额面股,但禁止股票折价发行。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