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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的程序
时间:2010-05-05 15:39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发起设立程序图:
设立登记申请书
发起人 公司章程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经国务院授
权部门或省――批准文件
级政府批准


发起人认购 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不足时有5种解决办法:①原
股份填写认 发起人增加自己之认购数 ②吸收新发起人;③在不低于法定最低资
购书 本限额情况下,改变原定公司资本总数;④改为募集方式设立;⑤公
司不成立。

发起人缴 发起人以货币出资的,缴付现金,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
清股款 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评估作价,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法定验资机
构验资 验资证明
30日内

召开创立大
会,选举董 会议记录
事会和监事

结束后30日内

向公司登记机关 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
申请设立登记 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符合条件

予以登记并发给营业执
照(执照签日公司成立)


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交付股票

募集设立程序图
设立登记申请书
发起人 公司章程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经国务院授
权部门或省 批准文件
级政府批准


发起人认购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总股份的35%,发起人只有缴足所认购的出
股份 资后才能够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法定验资 验资证明
机构验资


制作招股
说明书


签订承销协
议和代收股 同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款协议


向国务院证券
管理部门申 批准文件
请批准募股


公开募股 认股人缴纳股款后,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 有权要求发起人返还股款并加
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①招股说明书规定的募股期限届满而股份尚未
募足; ②在全部股款缴足后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 ③创立大会
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定;④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撤销了募股批准。

验 资 验资证明
30 日内

召开创立 会议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
大会 的职权:①审议发起人的筹办报告;②通过公司章程;③选举董事会
成员;④选举监事会成员;⑤审核设立费用;⑥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
款的财产作价进行审核; ⑦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直接影响公司设立
的,可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以上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认
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结束后30日内) 向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设立登记 ……(同发起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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