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公司法>
股份两合公司相关知识
时间:2010-05-04 13:37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凡股份两合公司(KGaA),至少需要有一个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无限责任股东),其他股东则仅以公司资本分摊给各股东的数目而进行出资。私人持股的公司可以采用股份两合公司。在股份两合公司中,除了股东以外,还有一个或数个普通合伙人。

  是指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出资组成,是介于无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一种股份公司。无限责任股东管理和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必须达到法定最低人数,同时有限责任股东的资本部分均分为等额股份,且可以公开发行、买卖股票,但若要转让其拥有的股份,须征得半数以上无限责任股东同意。

  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出资组成,并且有限责任股东的资本部分均分为等额股份的合同。两合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司中两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不同。无限责任股东管理和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必须达到法定最低人数,其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责任,其资本分为相等金额的股份且可以公开发行、买卖股票,但有限责任股东转让其拥有的股份,须征得半数以上无限责任股东同意。股份两合公司是介于无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一种股份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类型,是指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其中有限责任部分的资本划分为若干等份,由各有限责任股东认缴,这是与两合公司的区别所在。

  股份两合公司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2)有限责任股东必须得到超过半数的无限责任股东的许可,才能将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他人。

  (3)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不能代表公司执行业务以及对外代表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的盈利分配

  在每一营业年度结束之后,股份公司都要进行盈利分配。公司盈利是指公司所得收入与所花费用的差额。就股份公司而言,其盈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1)营业性盈利收入;

  (2)非营业性盈利收入,它包括: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的收入;由于资产估价增值所获得的收入;出售资产获得的溢价收入以及馈赠收入等。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盈利应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首先,应从公司盈利中提取一部分公积金。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公司意外亏损,扩大生产规模和经营范围,巩固公司财政基础。公积金又可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是根据法律规定而强制提取的公积金,各国对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都有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无权予以变更。任意公积金是指除法定公积金外,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定而提取的公积金,是公司为应付以后的不时之需而准备的,如用于维持亏损年度的股息水平等,它的提取比例由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

  公积金提取之后,剩下的盈利部分则用于支付债权人的利息和股东的股利,由于公司对债权人必须按期定额支付利息,因此这部分提取比例由利息率决定,比较固定。在公司盈利中用于支付股东股利的部分则不固定,它是由公司盈利总额及上述扣除款项的多少决定的,盈利多,股利就可多分,否则就会减少,有时甚至没有。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